作为青岛代理记账公司,非常有义务的服务于公司客户和其他企业;在公司会计的日常工作中一定要留意几个小细节,防止出现重大错误。
外单位的原始凭证需盖公章: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明确指出-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当使用原始凭证分割单由两家以上的单位负担时,应由保存原始凭证的企业给其他应负担企业原始凭证分割单,凭借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使用。
根据规定,结账的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是不需附原始凭证外,其余的记账凭证都需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丢失应当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当中的具体事项规定进行重新办理;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可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记账凭证的装订没有作规定厚度一般3cm左右;
银行内存款余额调节表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其目的只是为了核对账面使用。
一般来说,材料品种,规格和来往企业单位较多,新账抄写的工作量太大,可以跨年使用;但一些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需每年更换一次。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联系使用。
通过以上的几个小细节不知道企业会计这边有没有漏掉呢?如果漏掉请记得及时补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