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 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国内采购并取得17%的进项增值税发票的,按13%退税。〉;可以享受免,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需要如下几个步骤:
①提出申请报告。
符合一般纳税人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办税人员名单及其证书;银行账号证明;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综合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开业企业的验资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②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经初步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由企业填写并上报待批。
③税务机关认定。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即在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计算应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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